体育课学生守则

发布者: 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20浏览次数: 27

为了保证体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学生更好地掌握体育知识、技术、技能、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能力,特制定体育课学生守则如下:

    1、学生对体育学习的目的应有明确的认识,能根据本专业和未来职业的需要,积极参加体育课的学习,掌握体育基本理论和运动技术,培养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习惯,努力使自己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合格人才。

    2、学生在课上和课下从事体育锻炼活动时要遵守安全、健康、科学、文明的原则,为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课上要严格服从教师的安排与要求,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和辅助性练习,要在教师安排的教学区域内进行锻炼活动,在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学生可拒绝从事活动并及时通知老师,以便纠正。教学中发生伤害事故时学生要及时通知教师并积极配合老师做好救治工作,课下发生伤害事故时同学们应及时将受伤同学送医院救治或拨打120。在校期间严禁学生擅自去水库、塘坝、河湾游泳。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完成每次课的学习任务,并充分利用早操、课外活动时间自觉地进行锻炼,将自己的专业知识与体育知识有机结合,促进体育知识技能的掌握。

    4、坚持集体主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

    5、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尊重师长,尊重他人。上课思想集中,思路活跃,积极练习,主动锻炼,语言文明,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

    6、遵守纪律,学生要提前到指定地点集合,准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时间达15分钟以上者,按旷课对待。病假应有医院证明,需事先请假。事假应有学院辅导员老师批准假条。公假有学院院长批准假条。一学期内体育课因病、事假累计达规定学时的13(13)以上者,作不及格处理,应予重修。

    7、热爱运动,爱护公物,学生积极协助教师布置场地,搬运器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要珍惜、爱护运动设备、器材。凡损坏、丢失公物者要按价赔偿。

    8、体育考核由专项技能、体质健康标准与身体素质、体育理论、学习态度(含学习考勤和课外锻炼)四个方面组成。体育课程对学生的评价与考核,本着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考试前任课教师应及时公布标准、内容、评价办法,要做好宣讲工作。学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凡考试作弊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教师上课不认真、不到场、考试中出现不公正、教师评分出现差错等现象,学生有权向任课教师提出异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体育教学部投诉电话:87629438763002

9、凡残疾或因各种疾病不能参加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医院和该生所在学院核实,体育教学部批准,教务处备案,可以参加体育保健班,完成体育保健班的学习任务,可给予体育成绩,体育成绩最高限75分。

 

 

 

 

                                                                          新疆农业大学体育教学部